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乘坐火车出行的旅客,也许会有不同的感受!
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管**发布3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其中新制定的《铁路旅客列车餐饮服务卫生规范》,针对列车餐饮服务活动及餐车食品配送均做出具体规定,确保旅客的食品安全。
(一)铁路旅客列车餐饮服务主要包括哪些餐食?
列车配送的餐食,需在指定的生产加工场所,采用热链工艺或冷链工艺集中生产加工、配送,包括热藏包装餐食、冷藏包装餐食和冷冻包装餐食。
旅客通过铁路互联网平台预订的餐食,由铁路配送单位配送并派发。
(二)铁路旅客列车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一是餐车用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采购应建立统一采购、统一进货制度。应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二是对铁路旅客列车配送的餐食及铁路旅客列车网络订餐食品供应商建立评定制度,应采购合格供应商提供的食品。
三是采购的即食鲜切果蔬应采用冷藏方式运输、储存。
(三)对餐车用原料、半成品的采购有何特殊要求?
一是餐车用原料、半成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相关要求。
二是餐车应采购选用经预处理、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或不切分、包装后的蔬菜。
三是半成品外包装上应标注食品名称、加工时间、保存条件、保质期限、制作单位等信息。
(四)对铁路旅客列车配送的餐食的采购有何特殊要求?
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对其加工能力、管理制度等进行评价,并对餐食加工环境、加工设施设备、加工过程等进行现场评价,经综合评定确定铁路旅客列车网络订餐食品的合格供应商。
(五)对餐车内餐食现场加工及供应的食品安全控制有何要求?
一是餐车内不应进行食用农产品原料的初加工。
二是禁止加工制作裱花蛋糕、生食类食品及含动物性原料的冷食类食品等。
三是烹饪前应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
四是食品烹饪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保证食品安全。需要烧熟煮透的餐食,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五是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六是不应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七是餐车内制作的餐食分装应在餐车成品区内完成,并应加贴标识,标注加工时间,在2h内销售。
八是餐车工作人员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六)对铁路旅客列车配送的餐食复热的食品安全控制有何要求?
一是铁路旅客列车配送的餐食复热前,应对包装完整性、感官性状进行检查,当包装破损、有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时,要立即停止供应。
二是铁路旅客列车配送的餐食复热使用微波炉或其他加热方式。复热后的餐食不应再次加热。
三是复热后的餐食在常温下存放时不应超过2小时。
(七)铁路旅客列车网络订餐食品的加工与配送时间有何要求?
一是在列车到站前1小时开始加工指定车次的铁路旅客列车网络订餐食品,30分钟内加工完毕。
二是铁路旅客列车网络订餐食品加工完成至配送至旅客列车的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
三是铁路旅客列车自接收铁路旅客列车网络订餐食品后,应在30分钟内送至旅客。
(八)列车终到后食品处理有何要求?
一是列车终到结束本次乘务后,剩余的半成品、成品和接近保质期限/食用时限的铁路旅客列车预制餐食不应回收再次用于加工及销售。
二是超过保质期限/食用时限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应在专门区域存放,做报废标识。列车终到结束本次乘务后,应将其转移到车下适当场所,做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